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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系团总支、学生会考核办法

发布日期:2012-09-13 浏览量:

建筑工程系团总支、学生会考核办法

为加强对我系团总支、学生会干部的培养、管理,提高学生会干部、干事整体素质,促进我系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规范化、制度化、良性化,锻造一支思想可靠、业务熟练、综合素质强的优秀学生干部队伍,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,更好地为我系的发展和广大学生的成长提供优质服务,真正做到奖罚分明。经研究,特制定本考核方案。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切实地贯彻执行。

一、考核办法:

1、考核对象:团总支、学生会全体干部和干事

2、考核每学期举行一次,先自测,然后由考核小组(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)综合评定,确定成绩。

3、对学生会干部的考核主要从思想、工作、学习三个大的方面进行。

4、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任免、奖罚的重要依据。一学期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为“优秀学生会干部”,75分以上的为合格,60-75分的为不称职。60分以下的将免去其职务。

二、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

(一)工作、行为规范方面

能按时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,及时处理和完成有关的各类文件,并协助其他各部搞好工作,学生干部要按时参加例会及各项集体活动。

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或加分:

1、认真参加团总支、学生会等召开组织的会议或活动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无故缺席。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,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。做好会议记录,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。

A、缺席一次 扣3分

B、迟到、早退一次 扣1分

C、不带笔记本每次扣1分。

D、不遵守会场纪律,在下面“开小会”者,视情况轻重扣1-2分。

2、没有按时上交表格每次扣2分,表格内容填写不详细,有遗漏信息的的每次扣1分。

3、在工作中出现包庇,隐瞒事实扣5分。

4、学生会干部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形象的,视情节轻重扣3-6分。

5、日常工作,如被普通同学多次提名投诉,并查证为实则扣3—5分。

6、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明显的扣1-3分。

7、本职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的加5分。

8、本人受到系级表彰者加4分。

9、学生会开会、值日全勤(不迟到、不早退),加5分。

10、团总支、学生会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,保质保量完成,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或者经常去团总支办公室帮忙的每次加1-3分。

11、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3分。

12、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系赢得荣誉者每次加8分。

13、在办公室内吵闹,乱丢垃圾、吃零食者每人每次扣2分

14、严重违反纪律,记系级的处分,和考试作弊者,撤消一切职务。

(二)学习方面

上课认真听讲,按时完成作业、学习努力、各门考试考查全部合格是对学生干部的最基本的要求。

1、学生干部在各类集体活动竞赛中获得名次者加3分。(自己上报团总支)

2、被评为系三好学生者加5分,班三好学生加4分。

3、有一门不及格减1分,两门不及格扣3分,考试总分不及格者建议停职。

4、考试作弊者撤销一切职务。

三、奖惩办法

(一)奖励

考核结果为“优秀”者:

1、颁发荣誉证书。

3、作为是否继续留任团总支、学生会的重要依据。

(二)惩罚

考核结果为“不称职”者:

1、两次被评为“不称职”者,视情况确定是否留任。一学期被评为“不称职”者,自动辞职。

2、取消本学年其他项目的评优资格。

(三)直接评为“不称职”等级的条件。

1、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理者。

2、所负责的部门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,影响很坏者。

3、思想道德败坏,言行举止失常,生活作风不正者。

4、一学期旷会2次以上,或迟到4次以上,或请假6次以上者。

本考核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
建筑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

2012年9月12日